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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考研复试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注: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以上相应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三、调剂考生申请资格分数线


  说明:1)我院今年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工学[08]门类学术型硕士的调剂考生,不接收第一志愿非北航或报考专业硕士类型的考生;
  2)申请调剂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以上相应调剂考生申请资格分数线;
  3)对于达到上述我院调剂申请基本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学院学科专业的发展需要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随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4)第一批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是否有第二批调剂申请待定)
  请申请调剂的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之前填写附件“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调剂申请表”,以“姓名+调剂申请表”命名,发送至wangxg@buaa.edu.cn。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分组安排请于复试报到时查询)
  2.复试流程:
  1)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5日下午3:00-5:30期间携以下材料到北航(学院路校区)老主楼318办公室报到,过时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除需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我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北航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须含肝功能化验单和胸透材料),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8)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组成:



  特别注意:复试单科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 监督考核机制
  我院招生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学院的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统一考核(考核小组由5人及以上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教师须填写考核承诺书,整个考核过程须做记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会在网站公示。
  六、 其他说明
  1. 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我校网站通知);
  2.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3. 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 未尽事宜,请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
  5.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邮箱:wangxg@bua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老主楼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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