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
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具体情况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的通知。
调剂考生由学院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复试程序
(一)考生报到
1.时间: 4月13日 9:00-14:30
地点: 科技大厦302
2.报到程序及要求:
1)查验复试考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gs.buct.edu.cn下载)、本科毕业成绩单(教务处红章)2份;
2)收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在同一页)、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包括免试考生);
4)报到时填写《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统计表》,本人签字并交回学院;
5)凡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生笔试、面试
1.笔试安排:
时间:4月13日 18:00-20:0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橱窗。
要求: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复试。
2.面试安排:
时间:4月14日(周日)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橱窗
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毕业设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的考核;侧重考查专业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或随机提问的方式。用英语进行约5分钟的简短会话,考查口语、听力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满分500分。
其中:笔试200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乘2计为笔试成绩),专业面试300分(其中英语口试占50分);
总成绩满分为500+500=10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复试结果及公费标准在学院研究生橱窗公示;
6.调剂专业录取的考生需签署协议;
7.拟录取考生领取体检表;
8.对于拟录取的调剂生,在我校发出录取通知48小时内未见回复,则自动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体检
时间:4月16日上午8:00
地点:校医院
要求:早晨体检空腹,携带本人一寸近照一张。
五、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说明
拟录取考生凭体检交费单,4月16日下午3:00—5:00到科302,领取调剂函和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1.考生必须在5月15日寄送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不能按时寄来档案的考生,先让所在学生部门写鉴定意见(应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寄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调档;
3.调档通知:填写好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姓名以及录取学院及录取专业。
六、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培养的考生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委培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校研招办,签订委培合同。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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